离谱的杜撰,荒唐的逻辑
离谱的杜撰,荒唐的逻辑
——评《三个天朝不喜欢的真实故事》
编者按:本文提及的三个故事,最初散见于多个网络论坛、博客、微博之中,一些人借此对我进行攻击。约在2010年,有网民将三个故事集纳成文,并分别添加点评内容,形成题为《三个天朝不喜欢的真实故事》的网络帖文(原文附后)。在王小兵文章中,“原评论”为原帖文中的点评内容,“尖兵评论”为王小兵的分析评论。
公知精英为给群众“洗脑”,总能立足国情、紧贴时代,为国人量体裁衣,杜撰极具“中国特色”的案例故事。无奈他们学艺不精、作风粗糙,所写故事总是漏洞百出,《三个天朝不喜欢的真实故事》即是其中一例。
第一个故事
清末,法国使臣罗杰斯对中国皇帝说:“你们的太监制度将健康人变成残疾,很不人道。”没等皇帝回话,贴身太监姚勋抢嘴道:“这是陛下的恩赐,奴才们心甘情愿。怎可诋毁我大清国律,干涉我大清内政!?”
原评论:大清国的人有病。什么病?做了奴隶而不知道自己是奴隶,还以为自由着的病。林语堂先生曾说过,中国有一类人,身处社会最底层却有着统治阶级的思想。
尖兵评论:这个故事肯定是杜撰的。一是说法模糊。如“清末”、“中国皇帝”等让人不知所云,如果真有此事,就该点明哪年哪月,法国使节会见了哪个皇帝?这其实是公知精英故意为之,好让有意查证的“好事之徒”老虎吃天——无处下口;二是不合常理。先不说区区一个太监,有无在涉外场合,当着使节和皇帝的面,随便插话的权力,单看其说话内容,已在无意间泄露天机,因为“诋毁我大清国律,干涉我大清内政?”等语言太过“中国特色”,反倒觉得不够真实,尤其“内政”一词系现代用语,清朝末年哪有“内政”概念?
该故事显然是在污蔑爱国人士是“奴才”、“太监”,同时为“西方干涉别国内政”寻找借口。但问题的关键是:一是西方国家是否有权推翻一个他们自认为极度落后甚至腐败的政府?如果有,那他们肯定会像过去那样,对殖民地国家烧杀淫掠,也会像现在这样,对发展中国家狂轰滥炸;二是“做了奴隶而不知道自己是奴隶,还以为自由”,请问这种病是不是在西方同样存在?如美国的募捐制度,本质就是公开的“权钱交易”,跟中国的官场腐败没有两样,但美国人却觉得合情合理,请问,这是不是被洗脑后的奴性思维?另外,作者事实上是在兜售“西方优越”或“西方至上”论,从而把“先进”与“落后”的评价权拱手让给西方,这跟国内某些媒体天天醉心于洋人的赞美并无二致。但别忘了,美英法等所谓文明国家正是过去侵略中印等亚非拉国家的元凶,现在则是现行国际秩序的既得利益者和维护者,而中国要想崛起,必须打破现有秩序。
第二个故事
十八世纪,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一座行宫。一次,他住進了行宫,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但他的视线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皇帝大为扫兴。这座磨坊“有碍观瞻”。
他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打算买下这座磨坊,以便拆除。不想,磨坊主坚决不卖,理由很简单: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无论多少钱都不卖!皇帝大怒,派出卫队,强行将磨房拆了。
倔犟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让人惊讶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这座磨坊,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皇帝服从的执行了法院的判决,重建了这座磨坊。
数十年后,威廉一世与磨坊主都相继去世。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自愿将磨坊出卖给他。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感慨万千。他认为磨坊之事关系到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形象,它是一座丰碑,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应当永远保留。便亲笔回信,劝其保留这座磨坊,以传子孙,并赠给了他3000马克,以偿还其所欠债务。
正如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所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但风能進,雨能進,国王不能進,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原评论:人最自由、自主、安全和独立的时候是在被称为家的房子里,如果连这一栖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人到哪里去寻求和确保自己的独立自主安全和幸福呢?财政权是其它权利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人类自由和尊严的根基。财政权使个人权利具体化,从而在根本上限制了政府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尖兵评论:该故事显然是用来映射“强拆强迁”的。“强拆强迁”确实可恶,但其反映的是权力和资本的罪恶,跟英国的“圈地运动”没有区别。关键是该故事犯了两个常识性错误,一是威廉一世1861年登基,按年代应属于19世纪,不知作者为何少算了100年?二是威廉•皮特确系英国首相,而且是一对父子首相,但无论是老威廉•皮特(1708—1778),还是小威廉•皮特(1759—1806),都不可能对死后事件,作出针对性很强的评论!更致命的是,百度百科关于“威廉一世”的解释中,已明确“这个故事起源于19世纪末的法国,法国的思想家为了宣传民粹主义和法治精神,杜撰了这个发生在德国的故事,并流传到了德国乃至全世界”,而且故事结局也不复杂,仅仅“判决恢复原状并赔偿150元”了事,根本不存在威廉二世“赠予3000马克”之说。可见,公知精英标榜的所谓“真实”,纯属自欺欺人。
第三个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柏林墙倒塌之后的德国。1991年9月,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将要开庭宣判。这次接受审判的是4个年轻人,30岁都不到,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
两年前一个冬夜里,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一个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
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叫英格•亨里奇。当然他也绝没想到,短短九个月之后,围墙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
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XX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原评论:在这个世界上,良知是最高的准则,是不允许用任何借口来无视的。自然法永远高于社会法。
尖兵评论:该故事显然是为活跃在国内的“带路党”翻案及“和平演变”中国军队和警察准备的,不过,故事以所谓“良知”掩盖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实在是荒唐至极,因为东德士兵开枪缘于忠于祖国和忠于本职,他根本没能力也没义务判断那些攀爬柏林墙的人是否无辜?就像今天偷渡西方的某些中国人,难道都是因为政治迫害?如果因为所谓“良知”,而对他们听之任之,岂不要天下大乱?因此,法官的话听起来冠冕堂皇,但实属强盗逻辑,如果不是东德解体,还会有这种政治审判吗?
我感觉作者应把这些话说给在阿富汗、伊拉克、巴基斯坦等地频频发生“误炸误伤”事件的美军听,好让他们良心发现,以便在开枪的时候将枪口抬高一厘米,少杀些平民百姓。(选自2013年8月3日草根网。作者:王一兵,网名“时代尖兵”,自称“中原人士,硕士学历,草根阶层”,发表多篇博客文章。)
(网络编辑:肖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