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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卫计委【2014】321号便函精神要求,我院决定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如下:
组长:  程龙献   熊枝繁
副组长:舒  坦   李善玲   韦  卓  徐向阳   刘  浩
成员:黄  静 罗  亮 章  民 李德智  凌  云  许明旺
刘伟杰 王政军 刘建华 胡  军(男)    王叔川
张绪孟 马  琛 陈爱萍 江冬莲  苏小龙  黄  聪
朱  敏 张  泓 张  勇 魏优秀  钱新毅  余保华
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
(一)自查组:
负责人:舒 坦  韦 卓 徐向阳
组成部门:全院各科室、各部门,负责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检查及填报表格
(二)督导检查组:
负责人:李善玲  刘 浩
组成部门:审计、财务、院办、纪检监察、信息统计等科室,负责对全院重点科室进行检查。
三、专项治理的内容
  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突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
  突出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会议费重点检查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转嫁、摊派培训费用和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纠正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行为。重点检查各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加强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与领用、使用与保管、核准与销毁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重点检查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坚决查处假发票。
  7.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举报电话:027 86793056,举报箱:医院门诊大厅、住院南楼一楼大厅、住院北楼一楼大厅。医院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认真开展受理举报电话,每天查阅举报箱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及时向上级通报。
(二)开展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4月20日)。
各科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做到认真组织自查,不走过场、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并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及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1)、和《单位“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附表2)于2015年4月20日交于专项治理小组(审计科)。各科室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
(三)重点督导检查(4月20日至3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院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组要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科室和部门,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上报院党政联席会。
  (四)整改完善(4月底)。
各科室、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附:tyc1286太阳集团“小金库”自查自纠表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tyc1286太阳集团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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